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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MPAcc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任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下设复试小组,由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7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研究生复试考核。

(三)学院按需确定复试工作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识别、考生联络、现场(或网络)复试组织、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已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在学院网站(https://glxy.suse.edu.cn/)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学院根据教育部择优复试原则综合排序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学院通知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复试。

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学院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部分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会计(专业硕士)第一志愿考生请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4:00-18:00点和3月29日上午8:30-12:00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第一志愿考生请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17点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压缩打包并按照规定格式命名(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后通过邮箱发送到:zgzyzgnn@sina.com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研究生部官网下载);

(2)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另需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6)往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各一份。

以上所有资料在复试报到时均需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采用网络复试专业的考生,《政审表》及应届生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在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原件给学院负责老师,其他证件入学后逐一核验原件。

学院将对所有复试考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会计(专业硕士):现场复试。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网络远程复试,“中国移动云考场”为复试主平台,“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为备用平台。复试前学院会通知考生组织测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含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1.专业知识测试:

会计(专业硕士)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专业知识测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两课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2019 年)

《会计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财务会计学》(第 13 版),戴德明、林刚、赵西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年 7 月 1 日出版;《财务管理》(第 6 版),王化成、佟岩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 9 月出版;《管理会计学》(第 9 版),孙茂竹、支晓强、戴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年 11 月出版;《审计学》(第10版),秦荣生、卢春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 6 月出版)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线上口答”的形式进行。

专业知识测试科目:《企业管理综合》,测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20—30分钟。

(不指定参考书,包括管理学综合知识,含管理学基本原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等内容。)

学院事先命制多套试卷,随机抽取一套考试,已使用的试卷不再使用。

2.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采用即时问答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测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10-15分钟。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由考生个人能力展示(3-5分钟)和综合素质测试(7-10分钟)两部分构成。个人能力展示重点介绍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综合测试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对已使用过的试题不再使用。

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英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测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为3—5分钟。

4.心理测试:考生按照学院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0×20%)+《会计综合》笔试成绩(100×2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企业管理综合》笔试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含各单项成绩低于该项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会计(专业硕士)考生还须参加《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加试。

(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2021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考生还须参加《微观经济学》和《战略管理》的加试。

(《微观经济学》(第 9 版),平狄克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年2 月;《战略管理:理论与实务》,陈一君等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年)

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加试方式为“线上口答”,考试时长30-60分钟。每科试卷满分都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1门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可以携带计算器(电子设备除外)。

六、复试时间

1.会计(专业硕士)

(1)第一志愿考生请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4:00-18:00点

3月29日上午8:30-12:00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报到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A2-516,联系电话13990050118。

(2)2023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晚上18:30~20:30《会计综合》(笔试)

(3)2023年3月30日和31日全天进行,从上午8:30开始面试。

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模拟测试时间为4月2日下午3点开始。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费

复试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按学院通知的缴费流程完成复试费缴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八、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将有本人近期照片及盖有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到学院(四川省宜宾市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A2-516,胡老师收,电话:18281367151)。逾期无故未邮寄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及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若有追加计划或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可由各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递补拟录取时,已被他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向下依序递补。

(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专业硕士: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学术型: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别单列排序,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四)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新能力。

十、考生须知

(一)阅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use.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复试环节包括缴纳复试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笔试、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等环节。所有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所有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学院通知,了解本学院/专业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复试过程要求

现场面试要求:

1.复试过程中禁止使用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2.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复试区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等,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或复试结束后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本人复试内容,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于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5.考生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个人放弃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一)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1.考生需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熟悉操作流程,请关注《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供参考,以平台最新版操作手册为准。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测试。

2.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主机位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监测复试环境,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况及考生正面。

推荐使用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 1部手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同时用此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打卡及紧急情况下联系复试工作人员等操作。

3.考生应当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持电量充足,最好接通电源使用;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和WIFI网络条件,网络良好正常并确保资费或流量充足。

4.考生必须在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的房间进行远程面试,房间内不得张贴或悬挂与复试相关的资料;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场所进行复试。

5.对于确有困难的考生,考生应在2023年4月2日上午12点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述具体情况,学校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兜底解决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校提供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过程要求

1.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作记录,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2.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回答时必须正面免冠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不得录音、录像和录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录屏或复试结束后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本人复试内容,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若发生如软硬件故障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复试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从指挥,解决问题,已作答的题目原则上不重新作答。

5.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通过随机巡视考生所在房间环境、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于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6.考生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考生复试过程中网络多次无故中断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个人放弃复试。

十一、其他说明

1.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院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笔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考生不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